企業會員規約

第一條 適用對象

本規約適用於在新南向人力銀行(下稱「本平台」)完成企業會員註冊之法人或機構(下稱「企業會員」)。企業會員完成註冊即視為同意本規約。

  • 平台經營者:台灣新南向留遊學代辦有限公司(統編 68214177)
  • 服務性質:本平台為就業媒合資訊平台,提供企業會員刊登職缺、廣告及瀏覽求職者資料等服務

第二條 帳號管理

  1. 企業會員應以正確之公司登記資料註冊,如有變更應即時更新。
  2. 帳號及密碼由企業會員自行保管,不得轉讓或提供第三人使用。因帳號遭他人使用所生之損害,由企業會員自行負責。
  3. 如發現帳號遭未經授權使用,應立即通知平台處理。

第三條 服務內容

本平台提供企業會員以下服務(各服務之細項內容與計費方式以平台公告為準):

  1. 職缺刊登:於平台刊登徵才職缺,供求職者瀏覽及應徵。
  2. 廣告曝光:購買廣告版位,提升企業或職缺之曝光度。
  3. 求職者資料瀏覽:依服務方案瀏覽求職者公開之履歷資料。
  4. 其他付費服務:平台不定期推出之加值功能,依公告辦理。

第四條 職缺刊登規範

企業會員刊登職缺應遵守下列規定:

  1. 職缺資訊應真實完整,不得有虛偽、誇大或隱匿重要資訊之情事。
  2. 薪資待遇不得低於法定基本工資(目前月薪 NT$29,500/時薪 NT$196),且不得以「面議」規避薪資揭露義務。
  3. 不得刊登含有就業歧視之內容。依就業服務法第 5 條規定,不得以種族、階級、語言、思想、宗教、黨派、籍貫、出生地、性別、性傾向、年齡、婚姻、容貌、五官、身心障礙、星座、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。
  4. 聘僱外國人之職缺,應符合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至第 48 條及相關法令規定,並依法申請許可。
  5. 不得刊登與實際職務內容不符之職缺(如以徵才名義進行推銷、傳直銷招募等)。
  6. 平台保留審核及下架不符規範職缺之權利,已扣抵之費用不予退還。

第五條 外國人聘僱義務

企業會員透過本平台招募外國人才者,應自行遵守以下規定:

  1.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。
  2. 不得扣留外國人之護照、居留證件或財物。
  3. 外國人聘僱、管理及解僱等事宜,由企業會員自行依法辦理,平台不介入亦不負連帶責任。
  4. 違反聘僱相關法令致生罰鍰或訴訟者,由企業會員自行承擔。

第六條 求職者資料使用規範

  1. 企業會員經由本平台取得之求職者個人資料,僅得用於招募目的,不得作為其他用途。
  2. 不得將求職者資料轉售、交換或提供予第三方。
  3. 企業會員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妥善保管所取得之求職者資料,如有外洩應立即通知平台及當事人。
  4. 招募流程結束後,應依個資法規定刪除或停止處理利用不再必要之求職者資料。

第七條 禁止行為

企業會員不得從事下列行為:

  1. 以自動化工具大量擷取平台資料或求職者資訊。
  2. 冒用他人公司名義或登記資料註冊帳號。
  3. 利用平台從事違法活動或刊登違反法令之內容。
  4. 干擾平台系統正常運作或攻擊平台伺服器。
  5. 以任何方式規避平台計費機制或濫用服務。

第八條 違規處置

  1. 企業會員違反本規約或相關法令者,平台得視情節輕重,採取下架內容、暫停服務、終止帳號等措施。
  2. 因違規遭終止帳號者,未使用之付費服務不予退費。
  3. 企業會員之違規行為致平台遭受損害(包括但不限於罰鍰、賠償、訴訟費用),企業會員應負賠償責任。

第九條 免責聲明

  1. 本平台僅提供資訊媒合服務,不保證企業會員必能達成招募目的。企業會員與求職者間之勞動關係及聘僱爭議,由雙方自行處理。
  2. 求職者資料由求職者自行填寫,平台不擔保其正確性或完整性,企業會員應自行查證。
  3. 平台致力維持服務穩定,但不保證全無瑕疵或不中斷。計畫性維護將提前公告。

第十條 規約修改

平台保留修改本規約之權利。修改後於平台公告並以 Email 通知企業會員,公告 30 日內未以書面表示異議者,視為同意修改後之規約。

第十一條 準據法與管轄

本規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因本規約所生之爭議,雙方合意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如有疑問,請聯繫客服信箱:service@tnstw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