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台灣工作一段時間後,你可能會遇到簽證延期、想換工作、或希望家人來台等問題。這篇整理最常見的簽證相關疑問,幫助你提前做好準備。
工作許可到期前,你的雇主需要向勞動部申請延期。建議在到期前 4 個月開始準備。
| 項目 | 說明 |
|---|---|
| 申請人 | 由雇主提出申請 |
| 提前期間 | 到期前 4 個月至到期日前 |
| 申請方式 | 透過「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」線上申請 |
| 所需文件 | 申請書、聘僱契約、勞保投保證明、健檢合格證明 |
重要提醒:工作許可逾期未延期,將影響你的居留資格。請務必提前提醒雇主辦理。
就業金卡持有者可在到期前 4 個月,透過就業金卡申請平台線上申請延期,每次延期 1~3 年。
可以,但需要注意:
注意:在新工作許可核准前,不可先到新公司上班,否則屬於違法工作。
在居留證到期前 30 天內,到居住地的移民署服務站辦理延期。
所需文件:
重要:ARC 逾期未延期,將面臨罰鍰並可能影響後續居留。
依你的身份類別而定:
| 身份類別 | 眷屬依親 | 配偶工作權 |
|---|---|---|
| 外國專業人才 | 可申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依親居留 | 配偶需另行申請工作許可 |
|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 | 可申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依親居留 | 配偶依親期間可自由工作(免申請工作許可) |
| 就業金卡持有者 | 可申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依親居留 | 配偶依親期間可自由工作 |
持有效 ARC 者,享有多次入出境許可,可自由出入境台灣。出境前請確認 ARC 效期足夠。
在台灣合法連續居留 5 年以上,每年居住超過 183 天,符合一定條件者可申請永久居留。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和高級專業人才的申請門檻更低。
如工作許可被撤銷(如雇主歇業、違法等),應儘速聯繫勞動部或撥打 1955 尋求協助,在規定期間內轉換雇主或離境。
| 需求 | 管道 |
|---|---|
| 工作許可問題 | 勞動部 (02) 8995-6000 |
| 居留證問題 | 移民署 (02) 2388-9393 |
| 簽證問題 |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(02) 2343-2888 |
| 勞動權益諮詢 | 1955(免費、多語) |
本文內容依據中華民國現行法規整理,實際規定以各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
※ 資訊時效提醒:本文所載金額、費率、行情與法規內容為撰寫當時之資訊(2026 年),基本工資、勞健保費率等每年可能調整,實際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及現行法規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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