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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/4/5

企業如何聘僱東南亞專業人才?完整流程與申請指引

為什麼企業需要了解外國專業人才聘僱制度?

隨著新南向政策推動,越來越多台灣企業有意延攬來自越南、印尼、泰國、菲律賓、馬來西亞等東南亞國家的專業人才。無論是技術研發、國際業務、語言教學或跨國管理職位,合法聘僱外國專業人才都有一套明確的法規與流程。

本文整理企業端最需要知道的申請步驟與注意事項,幫助您順利完成人才延攬。


一、法規依據

台灣企業聘僱外國專業人才,主要依據以下法規:

  • 《就業服務法》第46條: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可從事的工作類別,包括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、投資事業主管、學校教師、運動教練等。
  • 《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》:針對外國專業人才、特定專業人才及高級專業人才,提供更彈性的工作許可、居留及社會保障制度。
  • 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》:規範申請文件、審查程序與管理事項。

二、外國專業人才的工作類別

依據就業服務法第46條,企業可聘僱外國人從事以下工作:

類別 說明
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 需具備專業知識或技術,如工程師、設計師、會計師等
投資事業主管 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之華僑或外國人擔任主管
學校教師 經教育主管機關核准之教師
補習班專任教師 短期補習班之專門知識或技術教師
運動教練及運動員 經體育主管機關認可
宗教、藝術及演藝工作 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

三、聘僱流程(企業端)

企業聘僱外國專業人才的標準流程如下:

Step 1:確認職缺是否符合聘僱資格

檢視擬聘僱的職位是否屬於就業服務法第46條所列工作類別,確認該職位確實需要外國專業人才。

Step 2:辦理國內求才登記

依規定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國內求才登記,刊登合理勞動條件,為期至少21天。若無法以合理條件招募到國內人才,取得「求才證明」。

※ 部分類別免辦國內求才,如就業金卡持有者、特定專業人才等。

Step 3:備齊申請文件

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出工作許可申請,應備文件包括:

  • 申請書
  • 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
  • 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
  • 求才證明書(適用類別)
  • 聘僱國內勞工名冊(適用類別)
  • 勞工退休準備金、退休金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繳納證明
  • 外國人學經歷證明文件
  • 聘僱契約書

Step 4:提交申請並等待審查

透過勞動部「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」線上申請系統提交,審查期間約15至30個工作天。

Step 5:取得工作許可後,協助外國人才辦理簽證與居留

外國人才持工作許可函至駐外館處申請工作簽證,入境後至移民署辦理外僑居留證(ARC)。


四、就業金卡

就業金卡(Employment Gold Card)是集「工作許可」「居留簽證」「外僑居留證」「重入國許可」四證合一的證件,有效期1至3年。

適用對象:在科技、經濟、教育、文化藝術、運動、金融、法律、建築設計、國防等領域具有特殊專長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。

  • 無需先有雇主,可自由求職與轉換工作
  • 線上申請,免奔波多個機關
  • 配偶可依親並自由工作
  • 到期前4個月可申請延期

五、2025年修法重點

  • 放寬學歷門檻:世界大學排名前1,000名畢業生來台工作免2年工作經驗要求
  • 開放個人工作許可:前200名大學畢業生得自行申請工作許可(免雇主代辦)
  • 配偶工作權:特定專業人才及高級專業人才之配偶,依親期間可自由工作

六、注意事項

  1. 薪資門檻:一般專業人才月薪門檻約為新台幣47,971元以上。
  2. 申請時效:建議在預計到職日前2至3個月提出申請。
  3. 文件驗證:外國人之學歷、經歷文件如為外文,需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公證。
  4. 合法聘僱義務:未經許可聘僱外國人,依就業服務法可處新台幣15萬至75萬元罰鍰。

本文內容依據中華民國現行法規整理,實際申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

※ 資訊時效提醒:本文所載金額、費率、行情與法規內容為撰寫當時之資訊(2026 年),基本工資、勞健保費率等每年可能調整,實際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及現行法規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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